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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的具体流程如下:
前期准备:登录中国商标网,进入商标查询页面,输入商标注册号,确认商标处于有效状态,且无质押、冻结或异议纠纷等问题。若商标存在权属争议,需先解决纠纷再进行转让。
签订转让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转让双方的信息,包括名称、证件号、地址等;详细列出商标的注册号、类别、有效期、指定商品或服务等信息;确定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如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约定转让人保证商标无争议,受让人承担后续维护责任;同时,明确违约金比例及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
提交转让申请:准备《商标转让申请书》,需双方签字或盖章,可从商标局官网下载模板;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要求清晰可辨,包含所有页面;准备双方的身份证明,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盖章,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提交转让协议原件,需双方签字或盖章;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由代理机构提供模板,需签字或盖章。提交方式可选择线上,通过商标局官网 “商标网上服务系统” 提交电子申请。
缴纳转让规费:电子申请的官费标准为 450 元 / 类,若委托代理机构,还需支付代理服务费,一般为 800 - 2000 元 / 类,具体金额由代理机构确定,该费用包含材料审核、流程跟踪等服务。
审核与公告:商标局收到申请后,一般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审查周期约为 4 - 6 个月。审核通过后,商标局会下发《核准转让证明》,该证明需与原注册证共同使用,自核准公告日起,商标权正式转移至受让人名下。若审核被驳回,申请人需在 15 日内提交复审,可补充材料或说明理由。
此外,在商标转让过程中还需注意,转让注册商标时,需将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转让;若商标已许可他人使用,需取得被许可人同意,或终止许可合同后再转让;若商标为多人共有,需全体共有人签署转让协议,建议对共有权人同意书进行公证,以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