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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客体要求:必须是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产品须是具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不包括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
新颖性: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申请文件要求:
说明书:应当对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其他:还需提交请求书、摘要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内容。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